2011/06/04

最終的社群網站將是走向烏扥邦嗎?還是走完全開放社群?


社群網站在facebook以及Twitter微博走紅後越來越被大家重視,但是嚴格來講在我看來只有facebook比較符合所謂的社群社會,微博並不是社群的未來,它應該只是個附加的其中屬性而已。

相對於facebook以及Twitter來說,還有一個一直在努力創造自己為是的社群架構,那就是Google~它走一個類似開放性的社群架構,Google的社群對於隱私權幾乎完全沒有重視的感覺,過於開放,而且擺明的就是收集使用者的資料,而您的資料對於廣告商而言相當的重要,對於Google也是。

Google可以說是全球最大的廣告商,所以對於隱私權基本上是相當無視,當然Google很堅稱使用者的資料是不會被外流,但是當我們越來越依賴Google時,只要你能上網Google基本上就掌握著你的一舉一動,你說不擔心嗎?除非你把Google當作宗教來信仰,否則一般人是不用在Gmail上打開Buzz的服務,Buzz服務是在Gmail中分享使用者信件的各類資訊,但是Google以為Gmail的使用戶會相當的樂意分享郵件.....真的太Google式的思考模式了,電子郵件是種私密的服務,很多時候我們不願意讓人知道的秘密都會保存在電子郵件中,哪一天Buzz發瘋的開 使亂分享你家資料時....亨亨~


在Buzz服務在無法獲得廣大的認同後,Google又推出了所謂+1的服務,這也直接附加在搜尋引擎上的服務, 以目前來看這個所謂的+1社群功能還沒得到相當正面的回應,而且+1的服務也只是大概拿來牽制facebook而已....在馬克的看來+1的服務看起來就如同facebook的「讚」同功效,未來或許會變成搜尋的另一個指標﹝+1越多就排名越高﹞,但是這該怎麼說呢,我完全不認為Google+1能改變網路社群甚麼。

嚴格來講Google比起facebook還要更早弄社群,但是至今以來接受度不高,絕大部分的人很在意自己的隱私,比起用facebook可以隨意的使用各項服務又可以保持低調行事作風﹝不過臉書依舊會把各資分析給廣告商使用﹞,但是Google的社交圈簡直是地整合自己所有的社群功能,很赤裸裸的放在網路上供廣告商服務.....這樣子的社群平台你會喜歡嗎?在我個人的角度來看,Google的社群之路還相當的遙遠。

wiki來的烏扥幫圖片
在馬克的網路社群認為中,它是一個烏扥幫社會,在最基本不深度的侵犯隱私條件下大家是可以舒服的使用各項服務,若是有比較具有隱私權侵犯時,這些使用者可以選擇要不要跳過該項服務, 雖然製造這個烏扥幫的開發者他擁有你的各項資料,但是你的所作所為對於你個人並不會造成某程度上的困擾,因為你是在這個社群活動,而這個社群的一切活動都不會造成你發生無法預期的後果,除非你的信用卡資料外洩。

開放式的社群不能說沒有存在的價值,但是它的影響力應該遠不即烏扥幫,在烏扥幫中的使用者樂於使用服務,樂於消費自己認為可以消費的小東西,就算他們分享資訊也絕對不會有壓力,一切都在低壓力的情況下使用社群服務,facebook不過是雛型而已,馬克相信臉書將來會更加有趣以及更加特別,至於Google可以不要不一直想從自己的核心產品中去衍生社群服務,因為每一個核心服務都對於隱私權是一個挑戰,是可以創造出比臉書更有趣平台,但是不要利用Google思考模式去設計他,因為使用者不願意哪天連搜尋個AV女優都被別人知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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